2025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的培训,潍坊市奎文区老窑匠城乡建设调解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培训精神,在新规则指引下,于1月22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是调解中心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通知》施行后的首个调解成功案例。
自2009年起至2019年,原告肖某某持续为被告某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路施工项目提供劳务,劳务费虽陆续支付,但后来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从2019年拖延至今,截至起诉时仍有279,600元未结清。因欠款时间过长,原告多次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奎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奎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依照新规则将案件委派至调解中心。
将近年关,调解中心接收案件后,深入研判案情,广泛征求双方和解意见,紧锣密鼓地开展调解工作。针对双方在未付劳务费金额确认、支付时间等争议焦点,调解中心结合法律法规与实际情况,提出了合法合理的和解方案,调解当天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指导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书,并向奎文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及时出具“民特”字文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高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了原告肖某某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当事人春节年关前的“烦心事”。
下一步,调解中心将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与调解工作的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新规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大与各方的沟通释明力度,优化与法院立案、调解、后续执行等环节的衔接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